知識問題|
大陸港口對港口 但是買家在國外 多角操作方式?
發問者: | Dennise ( 初學者 5 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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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時間: | 2011-11-16 10:01:11 | ||||
解決時間: | 2011-11-29 10:03:16 | ||||
解答贈點: | 15 ( 共有 0 人贊助 ) | ||||
回答: | 3 0 1 |
目前我遇到的狀況是:
1. 我
2. 國外買方
3. 我合作的大陸廠
4. 我國外買方在大陸的工廠
簡單來說,就是我國外客戶跟我買,我請我的大陸工廠生產,然後我國外客戶要求,東西要送到他在大陸的生產工廠。客戶原本跟我說這東西要送到澳洲,
今天臨時跟我說他希望送到他大陸的工廠。
我是個經驗很淺的國貿人,連跟大陸做三角這都是第一次,
於是我想到下列問題,請問有哪位高手可以解答嗎?
1. 原本我的大陸工廠,報的FOB價格,會因為收貨地從澳洲變成中國內陸,
而延伸出17%增值稅的問題嗎? 因為現在是大陸工廠賣我,我賣國外,
但是貨物卻是中國港口對中國港口。
2. 跟大陸工廠合作,是不是要寫甚麼合同呢?
還是說只要信用狀開過去就好呢?
謝謝,請大家解答了。
- 2011-11-17 09:44:09 補充
To: Andy
謝謝你。我大陸工廠的東西會在江門出,在福州收。但物流園在廣東江門附近有嗎? 除了物流園之外,可以到香港轉船或是甚麼的? 聽說物流園常因為太多人而導致等待時間過長,延後交貨的時間。假設進物流園,那我工廠把東西運送進物流園之後,要如何送到收貨方手上?
是收貨工廠自己請人來載嗎? 再者,我工廠會拿到甚麼單據而讓他在押匯的時候使用?
抱歉,問題很多,不知道你可以留下你的聯絡方式嗎? 假設我跟我客戶這單有成,就直接委託你們去操作好了,我email是lovingjoe0223@yahoo.com.tw
To:熱愛祖國的台灣人
謝謝,BD之間是屬於國貿。所以還是有值得做的利基。
HI: 根據您敘述是有點複雜, 但是不會很難, 也沒那麼神秘. 請您依照下列流程處理既可:
我們先假設以下代號: A.台灣 B.澳客 C.陸廠(A.在大陸的工廠) D.陸客(B.在大陸的工廠)
1.請 A.向 B. 問清楚, BD 之間的交易是 國貿 OR 內貿?
IF 國貿, 請看 2.
IF 內貿, 請看 3.
2.因為是國貿, 所以 C 仍然正常出口, 最好是到 香港 OR 台灣自貿港 OR 大陸物流園.
這樣可以滿足 AC 之間的交易. C 可以核銷退稅, 也可以向 A 收取外匯, AC 的買賣金額不變.
2-1. A 取得物權後, 需將 AB 之間的交易 INVOICE PACKING 交給 B , 在收取貨款後將物權移轉給 B .
但 "收貨地" 就根據 B 指示交貨給 D , 由 D 辦理報關進口事宜.
2-2.B 在取得物權後, 會另外出具一份 BD 之間交易的 INVOICE 給 D 去辦理進口報關.
3.因為是內貿, C 原本可以退稅, 卻變成內銷而要開 17% ....
3-1. A 在大陸沒公司, 所以不可能開立 增值稅票給 D.
3-2. 如果 A 請 C 代開發票給 D , 則 A 的售價完全曝光 給 C 看.
3-3. 如果 C 是來料加工, 則本案不成立, 因為 來料不能內銷.
3-4. 如果 C 是進料加工, 則原本出口可以退稅, 內銷會因 "獲利" 而增加所得稅.
3-5. 就算排除一切困難, C 收到 RMB , 因沒有報關單 外匯單, 其穫利無法匯出給 A.
基於上述, 個人建議, 如是國貿, 您可以接, 如是內貿, 建議不要接, 以免窮忙一場無所得.
至於與大陸合作, 您應先了解加工模式, 貿易條件, 掌握物權, 種種條件, 才能有效控貨.
以上, 希望可以幫上忙, 如有問題, 請您透過 yahoo 來信討論, 或與我聯絡.
ps.您在 Blog 問的問題, 我已經回覆嚕~~ 請您進去看一看 !!
熱愛祖國的台灣人
- 2011-11-18 06:21:23 補充
HI:
物流園並非萬能丹, 在不了解以前, 千萬不能冒進. 其中最重要的兩項原則:
1. C 的 HS.CODE 與 D 的 H.S.CODE 有一樣嗎? 千萬不要相信以為前 6 碼相同就可以.
2. AC 的金額有小於 BD 的金額嗎? 大陸為防堵 洗錢 逃稅 , 有設下這個門坎.
我所知道的, 如果要利用 "物流園" 操作多角貿易, 在下單以前都要先確認上述資訊, 又因涉及 金流 而增添資訊取得困難度. 千萬不要被矇閉. - 2011-11-18 06:32:05 補充
雖然江門有物流園, 但操作上並不順暢. 其中涉及 貿易條款, 運輸風險, 商業保密.
例如: 福州必須把報關文件送到江門物流園來報關進口, 這樣不等於告訴 D 誰是 A.
海關放行後, D 要把貨運回到福州, 路上商品丟失責任算誰的? D 把文件送到福州, 如果丟失算誰的責任?
或許您會說 我們保證不會發生 那些問題, 請問, 物流公司感白紙黑字寫給您嗎?
當然, 江門也可以把貨運到廈門物流園報出, 但是仍然遇到同樣的問題. - 2011-11-18 06:45:51 補充
所以, 根據您敘述, 最理想的方式應是 C 把貨報關出口香港, 交貨給 A.
提單的 SHIPPER = C CONSIGNEE = A
到香港後再進行 換單 , 並 BOOKING 到福州.
A 再請運輸公司進行換單作業, 將提單更改如下:
SHIPPER = B CONSIGNEE = D
又因 A 要向 B 請款, 您可能也要同時取的足以證明物權轉讓的文件, 例如一份 AB 的提單.
貨到香港可以改 HS.CODE , 也可以改 INVOICE, 也不會影響到貿易條款.
而您要注意的只有確保條款對您有利, 運輸公司是誰指定, 使用的貨櫃能不能用到福州. - 2011-11-18 06:49:14 補充
這樣, 就可以順利切割 ABCD 四方的權責, 簡單方便, 請您斟酌.
如果您對 多角貿易 有興趣, 或是 物流園 操作的問題, 您可以點閱以前我回覆網友的提問, 或許可以給您一些想法.
熱愛祖國的台灣人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11160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