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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問題|
關於國貿CFR的問題
發問者: | 努力改變自己 ( 初學者 5 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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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時間: | 2011-10-10 22:21:21 | ||||
解決時間: | 2011-10-12 03:54:24 | ||||
解答贈點: | 7 ( 共有 1 人贊助 ) | ||||
回答: | 1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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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強企業以CFR Osaka條件出口散裝貨一批,在Taichung港準備進行吊掛作業時,沒想到吊桿竟然意外斷裂,貨物散落海中~請問明強企業是否應承擔這次意外風險?
HI:
首先, 建議您檢視一下買賣雙方的交易條款是引用 INCOTERMS 2000 or 2010.
如果是 INCOTERMS 2000, 其風險交易是 "越過船舷" 來劃分. 如果是在越過船舷以前落海, 算是賣方的責任. 如果是越過船舷以後落海, 其責任算是買方的.
如果剛好在越過船舷的那一霎那, 一部份落海, 一部份落船上, 則買賣雙方依其比例分攤責任.
如果是引用 INCOTERMS 2010, 則在貨物就船上定位以前均是賣方責任. 因此, 本案是由明強承單意外風險.
就是因為 INCOTERMS 2000 有其設計上的缺失, 才會在 INCOTERMS 2010 中主張動態風險區分改為靜態風險區分.
您舉出的案例, 最終仍應以海事鑑定報告為主.
如果您有對 INCOTERMS 有興趣, 您可以到我的 BLOG 參考.
http://tw.myblog.yahoo.com/loleloso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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